離婚財產一定一人一半嗎?夫妻離婚財產怎麼分配?如果對方因為離婚財產脫產怎麼辦?這些是大家心中常見的疑問,也會有一些錯誤的刻板印象。今天就來跟大家說說夫妻離婚財產的分配問題。
大家可能會對於離婚財產分配的事情有一些誤會,可能是受到傳統上對於娶千金小姐或是嫁入豪門來翻身的刻板印象影響。以為只要離婚的話就可以平分兩人的所有財產。然而這是錯誤的,雙方離婚後任何一方主張行使離婚財產分配的權力在法律上稱為「剩餘財產請求權」。
當雙方離婚時,任何一方主張行使離婚財產分配的權利就稱為「剩餘財產請求權」。大致的算法如下:
雙方在婚姻結束後的財產在扣除負債後如果有落差,由雙方平分差額。
然而這只是最基本的算法,法律中還規定「無償取得的財產」以及撫慰金不能算在裡面。因此建議跟專業的律師諮詢以後,對於剩餘財產的分配問題會比較清楚。
很多人會認為是結束婚姻的時候,夫妻是屬於法定財產制才會有離婚財產分配問題,其實這只對了一半。在法律上「法定財產制」是夫妻關係存在的時候雙方的財產制度的一種歸類。結束的時候不論是法定財產制還是約定財產制都會消失(因為彼此的夫妻關係已經消失)。法律上會先確認當夫妻關係存在時適用哪種財產制才能進行後續的判定。
在彼此愛的火熱的時候一般都不會區分財產是誰的,一般都不會去約定說財產誰是誰的,都是彼此的。然而現實是殘酷的,一旦要離婚的時候還是免不了要談離婚財產分配問題,這時候有人就會用離婚財產脫產的方式來規避離婚財產分配的問題。為了避免這種事情發生,民法有針對離婚財產脫產一事進行規定:
民法1030 – 3條
1.夫或妻為減少他方對於剩餘財產之分配,而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前五年內處分其婚後財產者,應將該財產追加計算,視為現存之婚後財產。但為履行道德上義務所為之相當贈與,不在此限。
2.前項情形,分配權利人於義務人不足清償其應得之分配額時,得就其不足額,對受領之第三人於其所受利益內請求返還。但受領為有償者,以顯不相當對價取得者為限。
3.前項對第三人之請求權,於知悉其分配權利受侵害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也就是如果在離婚前五年內脫產的話也要一併計算,道德贈與的話不算在內。然而這項權利是有期限的,如果在知道對方脫產的兩年內沒有履行這項權益的話就失效了。如果對方刻意隱藏的話在離婚的五年後也會失效!因此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君悅徵信社提醒大家,以上的言論不代表法律最終的判決,在夫妻離婚財產分配是非常複雜的。需要先諮詢過律師以後才能知道確切情況。君悅徵信社處理過大大小小的離婚案件,也幫無數客戶爭取到屬於自己的權益。此外君悅徵信社是業界第一家結合法律事務所的徵信社,讓法律與徵信不再脫鉤。